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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竟成“商业间谍”律师:驱逐消费者不合法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7月08日作者:西海都市报 袁震

    每个商店都有自己的商业秘密,为了保护商业秘密,很多店家擦亮了眼睛“严防死守”。这不,西宁市民贾女士就因为多看了几眼商品价格,竟被店家怀疑是“商业间谍”。

  6月27日,西宁市民贾女士到位于省城西门口的一家药店买药,由于不喜欢营业员推荐的药品,她一个人仔细地看着各种药品的说明和价格。其间,药店的营业员多次询问她要买什么药,她都说先看看。不一会儿,一名营业员就指责她是来“采价”的,并让她出去。为此,贾女士和药店的营业员发生了口角。贾女士说,由于以前购买药品时,选择了销售人员极力推荐的药品,服用后效果并不好,因此,她不太相信销售人员的推荐,购买药品时,喜欢自己挑选。没想到,这次就因为看得仔细了一点,竟然被怀疑成采集药品价格的“商业间谍”了。

  6月28日,记者和贾女士一起来到那家药店,药店一名姓王的店长说,由于市场竞争激烈,他们的药店几乎每天都有“采价者”光临。当时,贾女士不说买药,而且很仔细地看各种药品的价格,致使营业员误以为贾女士也是“采价者”,就要求她出去。误会澄清后,王店长向贾女士表达了歉意。

  据了解,价格“间谍”在卖场内“采”到的商品价格越多,所效力的商家受益就越大,他们很可能通过价格分析,推断出竞争对手的定价手法、促销策略等商业机密。因此,很多商家都将价格视为自己的商业秘密,认为“采价者”窃取了他们的商业秘密,发现“采价者”后,都会将他们驱逐出卖场,有些商家还在店门口贴上“同行莫入,面斥不雅”等警示语。

  对此,海博律师事务所白承志律师说,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、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、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。根据《价格法》,商品明码标价,完全是公开的,显然,商品价格不属于商业秘密。但一些别有用心者,若掌握大量竞争对手的商品价格,就可能分析出对方的经营战略、定价方案等商业秘密。因此,商家不能反对同行打探价格,但当这种“打探”有可能侵犯自身利益时,商家可以禁止“采价者”在卖场内抄价,但商家无权将抄价者驱赶出卖场。因为,抄价并不违法,而且“采价者”进了卖场就是消费者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驱逐消费者是不合法的。